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调整通知

尊敬的用户,您好!

2017年5月19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,根据公告要求,新浪云近期将会对平台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页面做出相应的调整,为保障您收到的发票合规可用,特此通知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要求,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

公告详情: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n810341/n810755/c2644618/content.html

温馨提示:

  • 公告所称企业,包括公司、非公司制企业法人、企业分支机构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。
  • 购买方为个人、非企业性质的政府机构等单位以及国外客户,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  • 2017年6月22日之前申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,将默认按照原来的方式(发票上无纳税人识别号)开具,如果需要开具新式发票(发票上有纳税人识别号),请发送公司全称、需求描述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电子版至saeadmin@sinacloud.com。
  • 2017年6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的发票,将默认按照新式发票(发票上有纳税人识别号)开具。
  • 请各位企业用户申请发票前,仔细跟贵司财务部确认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然后填写和上传相关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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